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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弘毅观察|吉成村80万集体资金违规出借,民生资产岂能如此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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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农村集体“三资”事关全体村民切身利益,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底线,更是不容触碰的纪律红线。近日,笔者接到兴化市钓鱼镇吉成村村民实名举报,该村村委会存在大额集体资金违规出借问题,程序违法、漏洞百出,直接侵害全体村民集体利益,亟需相关部门严查彻改。

举报人刘永祝作为吉成村村民,以实名方式反映问题,全程承诺内容属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直指该村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向同镇南赵村村委会出借集体资金80万元,多项操作严重违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触碰基层治理合规底线。
一、违规事实清晰:80万集体资金出借,全程程序失守
经查实,兴化市钓鱼镇吉成村村委会,在未履行任何民主决策流程、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前提下,私自将本村80万元集体资金对外出借,全程未签订规范借款合同,未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时限,更无任何担保措施,资金流失风险极高。
这笔关乎全村村民利益的大额资金,既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征求村民代表意见,也未形成任何书面决策决议,完全由村两委少数人擅自决断,彻底绕过村民监督、无视上级监管,属于典型的违规擅权行为。

二、法理底线不容破:多项违规直击基层治理漏洞
此次集体资金违规出借,不仅违背基层治理常理,更直接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
其一,违反民主决策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以借贷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本次资金出借全程跳过法定流程,程序合法性完全缺失。
其二,违反集体资金管理禁令。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严禁基层干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求,万元以上大额资金出借,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乡镇审核备案、落实合同与担保,该笔资金出借全然无视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规操作。
其三,严重损害集体利益。80万元资金属于吉成村全体村民共同所有,长期无偿出借、无任何还款保障,直接将集体资产置于重大风险之中,剥夺了村民对集体资产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处置权,伤及全体村民切身利益。

三、村民合理诉求:严查追责、追回资金、堵住漏洞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举报人依法提出诉求,恳请兴化市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钓鱼镇人民政府依规介入处置:
一是全面核查违规出借资金事实,还原事件全过程;二是责令立即追回80万元集体资金,依法追缴资金占用利息;三是对村支书、村主任、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四是全面整改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严格落实民主决策、财务公开制度;五是将调查结果书面反馈举报人,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保障村民监督权。

弘毅观察结语
农村集体资产是村民的共同家底,基层治理的核心在于守好民生底线、规范权力运行。任何绕过民主程序、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都是对村民利益的漠视,对规章制度的践踏。
基层治理容不得半点随意,集体资金更容不得擅自处置。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正视村民诉求,快速介入、严查到底,守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底线,给全体村民一个公开、公正、满意的答复。笔者也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聚焦基层民生,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举报人:刘永祝
联系电话:15052352088
举报日期: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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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弘毅观察|严守农村“三资”底线,莫让集体资产沦为随意处置的“自留地”

民生之基,在于村集体;民心所向,在于公平公正。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万千农民攥在手里的共同家底,是乡村振兴的根基所在,更是基层治理不可逾越的红线。每一分集体资产,都连着村民的切身利益,每一次违规处置,都是对民生权益的直接侵害。
近日,兴化市钓鱼镇吉成村村民刘永祝实名举报,直指本村村委会违规出借大额集体资金一事,撕开了部分基层村组“三资”管理失序、权力运行失范的口子,也再次敲响警钟:基层“三资”管理底线绝不能越,农民合法权益必须牢牢守护。
据实名举报内容显示,吉成村村委会在未履行任何法定民主决策程序、未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前提下,擅自将本村80万元集体资金,出借给同镇南赵村村委会。这笔巨额集体资金,既无规范借款合同、无还款期限约定,更无任何利息与担保措施,全程由少数人私下决断,彻底绕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决议,无视村民知情权与监督权,程序严重违法、操作全程违规,直接将全体村民的共同资产置于流失风险之中。
对照农村“三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此次资金出借行为,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等多项规定:处分集体大额资金必须经民主表决、大额资金往来必须上报备案、集体资产处置严禁擅权妄为,而这一系列法定流程、监管要求,在此次事件中全然形同虚设。
集体资产姓“公”不姓“私”,村级权力受限不任性。农村基层治理,从来不是少数人说了算,但凡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置于阳光之下、置于村民监督之中、置于法定程序之内。少数干部擅自决策、违规处置集体资金,看似是程序疏漏,实则是权责意识缺失、纪律底线失守,本质上是对集体利益的漠视、对农民权益的侵害。
村民实名举报,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更是对基层规范治理的监督。举报人依法诉求核查事实、追回资金、追责问责、整改漏洞,既是合理诉求,更是法治社会下村民监督权的正当行使,容不得半点漠视与拖延。

弘毅观察
农村集体资产是村民的共同家底,基层治理的核心在于守好民生底线、规范权力运行。任何绕过民主程序、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的行为,都是对村民利益的漠视,对规章制度的践踏。
基层治理容不得半点随意,集体资金更容不得擅自处置。农村“三资”管理,管的是资产,守的是民心,失的是底线,伤的是民心。唯有严卡民主决策关口、严守资金监管流程、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才能筑牢集体资产防护墙,才能让每一分集体钱都用在村民身上、每一项集体决策都顺应民心。
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正视村民诉求,快速介入、严查到底,绝不姑息违规违纪行为,全力追回集体资产,守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底线,给全体村民一个公开、公正、满意的答复。
聚焦基层民生,紧盯基层治理,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口号。笔者将持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以监督促规范,以初心护民生,坚决筑牢农村集体资产防护堤,全力守护好每一位农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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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全体村民切身利益,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底线,更是不容触碰的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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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是想转到最后转到那个人的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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