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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人社局通知!事关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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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兴化市加快人才集聚助推产业强市六条政策》(兴人才〔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上半年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本次申报为2021年6月15日之后新引进的,符合《关于明确兴化市企业人才生活租房补贴、购房券有关操作口径的通知》(兴人才办〔2021〕11号)申报条件的人才。其中:1.毕业后两年内到兴化企业就业的本科生,标准为每月800元;2.到兴化企业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标准为每月2500元;3.到兴化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标准为每月4000元;4.企业以副高职称、正高职称引进,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人才,标准分别为每月1500元、2200元;5.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劳动和社保关系在进站企业的,按引进博士享受人才政策待遇;其他博士后人员,标准为每月4000元。
二、申报补贴时段本次申报的补贴为2026年上半年度,即2026年1-6月期间的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符合生活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应在来兴就业创业(同引进时间)1年内提交首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按照申请人的正常参保时间发放生活租房补贴,补缴月份不纳入计算;博士后工作站(基地)招收的未参保博士后人员按省人社厅进站备案时间核定发放补贴时段。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创新基地)招收的未参保博士后人员发放期限为2年,其他人员发放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一)首次申请的人才需提交下列材料:①《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汇总表》(附件1)(同一单位多人仅需填一份汇总表);②《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申领表》(附件2);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社保缴纳证明(从“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系统中按个人分别打印《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提供202601-202606分月度缴费情况权益记录单,带二维码,可扫描验证);⑥创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所设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申报情形特殊,需按照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再次申请的人才提交材料:①《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汇总表》(附件1)(同一单位多人仅需填一份汇总表);②《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申领表》(附件2);③社保缴纳证明。需从“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系统中按个人分别打印《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提供202601-202606分月度缴费情况权益记录单,带二维码,可扫描验证)。(三)本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7月1日-7月20日。申请单位应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必须齐全无遗漏,材料缺少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申领表和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xhrc83236059@163.com。(四)市人社部门负责生活租房补贴受理、初审,汇总后报市委人才办确认,将拟补贴人员名单、月份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按标准将生活租房补贴发放至人才银行卡中。

四、注意事项(一)符合生活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应在来兴就业创业(同引进时间)1年内提交首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首次申请后,符合申请条件而中断申请的,中断期间不补发。申报前已离职的人员不可申请补贴(即上半年至少应保持6月份社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待其在兴重新就业创业后,在规定发放期内的可再次申请。生活租房补贴每半年申请、发放一次,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生活租房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次年1月。(二)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直接发放至人才个人银行卡中,各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开户网点明细到具体支行,保证补贴资金能正常发放到位。(三)创业人员申请资格需经市委人才办确认。
五、工作要求(一)人才生活租房补贴申报和发放是落实我市“人才强市”政策的基本要求,是吸引人才、优化人才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把此次申报工作作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市人才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来兴就业创业。(二)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人对本辖区进行认真排查,力争做到应享受补贴政策的一个不漏,应报尽报;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报,及时准确申报。(三)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政策口径,负责指导各用人单位准确填报材料、接受咨询,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联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07室,楚水路43号),联系人:滕培祥、陈敏,联系电话:83238873。
附件:1.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汇总表.doc2.兴化市企业人才引进生活租房补贴申领表.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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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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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注意事项(一)符合生活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应在来兴就业创业(同引进时间)1年内提交首次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首次申请后,符合申请条件而中断申请的,中断期间不补发。申报前已离职的人员不可申请补贴(即上半年至少应保持6月份社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待其在兴重新就业创业后,在规定发放期内的可再次申请。生活租房补贴每半年申请、发放一次,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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