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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谈巷议] 安全大于一切!这几家物业被点名通报批评,你的小区电梯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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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电梯,是我们每天上下楼都要用的“代步工具”,可这小小的轿厢,承载的却是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安全大于一切,这绝不是一句轻飘飘的口号,而是必须落实到纸面、落实到人头、落实到每一天的铁律!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可以说是操碎了心,不仅多次召开培训会手把手教,还不断压实各方责任。但偏偏就有少数单位,把“主体责任”当成了一纸空文,制度挂在墙上,培训停在嘴上。这不,在近期的突击检查中,这几家单位“翻车”了!今天,我们就用网友的眼睛,带大家看看这些典型案例,也给所有人提个醒。
案例一:考核?不存在的!
涉事单位:某酒店
现场直击:6月15日,执法人员上门查岗,结果发现这家酒店对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根本没有进行过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考核。
网友辣评:连自己手下的安全员懂不懂法、专不专业都不去考一考,这电梯交给你管,谁敢坐?这不是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吗?
定性: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案例二:连“证”都没有,也敢上岗?
涉事单位:某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现场直击:6月17日,执法人员接到线索直奔现场,结果查出了一堆问题:
没有“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连《风险管控清单》《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这些基础文件都没有;
最离谱的是,任命的总监和安全员全都没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网友辣评:无证上岗?制度全空?这哪里是物业,简直是“盲盒”物业!连最基本的资质都没有,平时电梯怎么管的?细思极恐!
定性: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案例三:培训考核?全靠“意念”?
涉事单位:某物业服务公司
现场直击:6月29日,日常监督检查中再次“踩雷”。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没有工作机制,没有管理文件,更没有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网友辣评:又是没制度、没培训、没考核!难道这些物业觉得电梯是“永动机”,永远不需要管?把安全当儿戏,出事是迟早的!
定性: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官方重拳出击: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于这三家“把安全当空气”的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绝不手软!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高能预警】
别以为通报批评就完事了!官方把话撂这儿了:如果逾期未改、整改不到位,或者以后再犯,直接罚款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真金白银的教训,看谁还敢敷衍!
【网友观察·深度思考】
通报批评不是目的,以案促改才是关键。
给物业的忠告:别觉得“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形式主义,这是保命的防线!赶紧对照通报自查自纠,把证考下来,把制度建起来,把培训搞起来。
给业主的提醒:下次坐电梯,多留个心眼。看看有没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试试紧急报警按钮有没有人应。如果发现物业不作为,12315 随时等你!
最后说一句:
电梯安全红线,谁碰谁“触电”!主体责任落实,绝不能悬在半空。市市场监管局已经放话了,接下来还会加大检查力度,屡教不改的,严惩不贷!
为了咱们自己的“上下楼”安全,转给家人朋友看看,一起监督,让隐患无处遁形!
(本文素材来源: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由【网友观察】深度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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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电梯安全红线,谁碰谁“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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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通报批评不是目的,以案促改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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