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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兴化市公安局大营派出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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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9 16: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兴化市公安局大营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共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5名,岗位代码01,该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一线警务辅助工作;女性3名,岗位代码02,该岗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户籍窗口、档案管理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奉献和敬业精神;

4、兴化市户籍,报考时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01岗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02岗位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皮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经或现正在公安系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况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公安局大营派出所

联系人:戴警官

联系电话:0523-83531110,13641558969。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1)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驾驶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与体能测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与体能测试总分以50%的比例计算成绩。

2、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体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笔试、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党员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有A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加2分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及其他

试用期六个月,每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工资参照大营镇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77942

监督电话:0523-83377926

附件:报名表 融入感.jpg

兴化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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