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李工果蔬机械有限公司征用兴化市临城街道南山社区庞家自然村土地的相关情况令人难以理解…
庞家自然村隶属临城街道南山社区(原南阳村),由南山、庞家、袁家3个自然村组成。本次征收涉及临城街道南山社区集体、南山一组、南山二组范围内,具体位置需结合附图确认。提及征用面积为8752平方米(约13.13亩),但现有公开文件中未明确该具体数值。实际征收范围需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本次征收用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建设”。可能涉及工业用地需求(如机械制造类企业建设)。
依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泰州市、兴化市相关征地文件执行。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3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按需安置农业人口计算)。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7万元/亩。本次征收需安置农业人口123人,按《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执行安置。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泰政发﹝2023﹞104号文件标准,按实际附着物类型补偿!
公告与登记,征收公告发布后,原土地权利人需在15日内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注销登记。补偿安置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一致认为,自拟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者不予补偿。但是,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希望得到您的关注和回复!保障庞家村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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